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
一、事项名称
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。
二、服务内容
参保人员已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,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外国人离境或离职、港澳台人员离境的,终止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,申请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。
三、服务对象
法人、其他组织、自然人。
四、实施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)。
2.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)。
3.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〉若干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)。
五、实施主体
省、市、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。
六、办理条件
已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、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外国人离境或离职、港澳台人员离境的参保人员。
七、申请材料
(一)办理情形
1.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提供:材料清单第1、2、3、4
项;
2.港澳台人员离境的提供:材料清单第1、2、3项。
3.外国人离境或离职的提供:材料清单第1、2、3、5项;
4.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供:材料清单第1、2、3、6项。
(二)材料清单
1.《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表》;
2.本人储蓄卡或活期存折(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时提供);
3.本人有效身份证件;
4.境内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;
5.解除劳动关系证明;
6.已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。
(所需表单可在“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”→“通知公告”→“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”点击进行下载)。
八、办理形式
现场办理: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(二楼社保退管大厅)。
网厅:1.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
http://www.schrss.org.cn/scggfw;
2.四川政务服务网
http://www.sczwfw.gov.cn/。
九、服务时间
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;下午13:30-17:00。
十、办结时限
5个工作日。
十一、结果反馈
现场办理: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》;
网厅:法人登录“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”→“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”进行查询;
个人登录“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”→“业务办理情况查询”进行查询。
十二、收费及标准
免费。
十三、咨询方式
0839-5220863。
十四、监督投诉方式
投诉电话:0839-5233031;0839-5222163。
十五、备注
1.有效身份证件: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、护照。
2.费款默认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。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,请先到开户银行网点激活后办理。
3.该业务可代办,代办需提供有效授权的授权委托书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。
4.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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